写在开头
根据微信读书做的笔记,这是 2018 年 3 月份读的书籍,当时候只是单纯地凭惯性去找点儿事情做,既没有养成好好看书的习惯,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喜欢看书,更没有养成边读书边做笔记的习惯,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写读书笔记。所以导致现在回头看到的笔记就会比较少,以后找机会再重新读吧。
另外一方面,时间过得好快,看这本书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今天有个感悟:『即使总是提醒自己珍惜时间,时间也会变着法子从自己手中溜走。』就像是富兰克林自传里边说的一样:即使他一直勤俭节约,但是「奢侈」的东西仍然会偷偷摸摸地遛进自己的家中。
最后,我之所以会有上边这样的感悟,并且把它变成文字,是因为我坚持让自己写了今天的读书笔记,这就是写作的好处之一。我总觉得,腾出来时间回头看很重要,发呆也罢,写日记也罢(诉诸笔墨是我推荐的做法),就像是不经意间看到了老照片,唤醒了过去的回忆,去感受时间的流逝和自己的变化。
碎碎念结束,以下是这本书的笔记:
钱可以让我独立。然后,我就可以用我的一生去做我想做的事情。而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为自己工作,我不想让别人主导我。每天做自己想做的事,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路过:这是 10 岁的沃伦·巴菲特的想法;芒格在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想通过发财致富来变得独立;
沃伦似乎根本无法使自己和女孩子的关系取得任何进展。沃伦又一次选择用赚钱来转移自己的失望。
路过:哈哈哈哈哈…
瞧,巴菲特家的人就是巴菲特家的人。不过,沃伦学会了一个值钱的教训:事先得搞清楚交易内容。
路过:这里是说,沃伦的祖父雇沃伦和他的小伙伴铲雪,他们大概铲了 5 个小时,结果祖父给他们付每小时 20 美分, 还是二人平分。这个教训,我最近就吃了个亏,不清楚的东西别随便下手。 另外:环境很重要,他爷爷和他爸爸都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从卡车上往下卸货让人筋疲力尽,沃伦开始明白自己有多讨厌体力劳动。
“在百货店曾经工作过的人中,我可能是薪水最低的。除了知道自己不喜欢苦力活儿外,我什么都没学到。”
我穿着一件短袖衬衣,因为天气非常热。我吃力地用手抓住这些饲料包,拖着它们走。到中午的时候,我的胳膊都现出了血痕。这个活儿大概会持续3个小时,然后,我才步行到车站,坐车回家。体力活儿是笨蛋干的工作。
路过:因为家在农村,小时候在假期期间,特别是我的同学们可能在假期做别的事情时候,不得不去田地里干繁重的体力活,导致我超级不喜欢体力活。
大学有件事情印象特别深,我给一个同学说『我再也不想种地了。』本来我自己说完后也没什么,但是后来又被这位同学转述了出来,让我对这句话印象特别深刻,是,不喜欢是一直刻在骨子里的。
所以现在我很珍惜现在可以用着昂贵的电子设备(尤其相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坐在办公室打字的生活,也更想抓住现在的一切,提醒自己要多多努力,不要浪费时间。
另外一方面,我观察到即使是繁重的体力活,人一旦做习惯了,就根本意识不到其艰难和不可忍受之处,还会说这就是生活之类的话,我不知道这是用来劝说别人还是劝说自己,也不知道这是幸福还是不幸。书上说人最容易自我欺骗了,尤其是当这种自我欺骗戴着谋求幸福的面具出场时,似乎谁也不能因此而批评什么。
但是,我还是认为这是不大对的。芒格说,他们认为有很多事情即使是合法的,他们也不会去做。法律允许和可以去做中间隔着不少东西。同理,不被批评和允许自己去做之间也隔着巨大的 Gap。
那么有什么好办法呢,我目前认为的答案是每天一点点不断的自省和进步,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最后,知道自己不喜欢或者讨厌什么也是一种收获。
长相漂亮的女孩不存在麻烦,因为全世界都会来适应她。因此,她们适应得都比我好,而且好得多了。这也让我有点儿心烦。
1944年年底,沃伦填报了他的第一笔所得税——7美元。为了把税金降低到7美元,他把腕表和自行车作为业务支出费用加以扣除。他知道这么做是很有问题的,但是在当时,他没有其他省事的办法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路过:就是这么省钱,这是沃伦 14 岁的时候,通过各种途径(打工),已经攒够了 1000 美元。相比之下,大概是成长经历和教育的缘故,我自己的早年对钱根本不在乎,即使家里没有多少钱,但是也没有认识到财富的宝贵之处。即使刚上大学当家教时,我也以帮助别人上大学为目的,而非赚钱来指导自己做事情。很久以后,我才因为自己的奖金所得纳了人生第一笔税(这才知道了自己的所得会消失一部分,与之对应,平时工作的纳税简直是悄无声息… 习惯成自然么….,对税的意识也很淡薄……)。
与此同时,在内布拉斯加瑟斯顿县的沃尔特希尔附近,沃伦自己花1 200美元买了一个40英亩的农场。一位农户租下了这个农场,利润则共享——这正好是沃伦喜欢的一种安排,由其他人来做那些会让人汗水淋漓的无聊工作。
路过:一开始接触投资相关的书籍,知道了大富翁的游戏,里边有类似的环节。这也和现在的租房生意很像,区别是有多余房子的人都是大户人家, 自己只能干瞪眼。
沃伦面无表情和自以为是的做派掩盖了自己无能为力的内在感受,自离开奥马哈之后,这种感受就让他非常难过。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融入大家,但仍然强烈地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
他说话“吞吞吐吐,犹犹豫豫”,同班同学诺尔玛·瑟斯顿(沃伦朋友唐· 丹利的女朋友)说,“他仔细谨慎地遣词造句,从来不许下任何承诺。如果他认为有一天他会食言,无论多小的事都不会给出承诺。”
路过:这是两年前笔记:『看书的一个好处就是大概能知道自己在周围的其他人看起来是坏的毛病其实也没问题,甚至某种程度是好的。 越无知越狂妄,越容易走进死胡同』
是这样,即使很多诺言很难兑现,但是人似乎还是喜欢听确凿的话语。很早我就觉得前路世事多变,不敢轻易许诺或者答应一定能做好什么。或许不讨某些人的喜欢吧,但是那应该不是一路人吧。
看书就能找到和自己类似的人,比如书中还提到了沃伦喜欢单调地吃某一种食物。这也是看书的好处之一吧。
这次就到这里吧,改编一下某句话作为结束语:
在我们看来,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对的。他并没有说诚实是最好的道德品质,他说诚实是最好的策略。”
改编:并不是说看书是一种好的生活习惯,而是说看书是一种好的生活策略。
2020年3月7日 于深圳。